1.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至第五学期可减免住宿费。 2.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和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学生,第一至第五学期可减免教科书费。 3.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至第四学期,每生每年可享受生活资助2000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可享受资助3000元。
回答于 2021-10-20 14:40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7年,是安徽省首批国家改革与发展示范性中职学校,安徽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学校,濉溪县唯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重任。学校占地总面积182.96 亩(校本部90亩),校舍建筑面积57790平方米,在校生2382人,专任教师119人,其中“双师型”教师115人,省级...
回答于 2021-10-20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