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示范建设评估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0年底前,所有国家改革示范校、国家级重点校以及省级示范校、中职质量提升工程省级示范特色学校项目建设学校都要达到B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未通过B类学校认定的将不再享受原示范校的有关政策支持。
为切实做好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类达标示范建设,全面提升安徽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在2022年底前使全省所有中专学校都能够达到B类学校的办学水平,部分学校达到A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安徽省就各地编制中等职业学校达标示范建设评估工作计划做出了详细要求。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辖区内中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按照“2022年中职学校全部如期达到B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并有学校达到A类学校的办学水平”的目标要求,对照《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指南》,统筹编制辖区内规划保留学校分年度评估工作计划,并明确评估学校、评估类别和评估时间。原则上,2020年评估的学校不少于辖区内中职学校总数的四分之一,2021年不少于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年须全部完成。
2020年底前,所有国家改革示范校、国家级重点校以及省级示范校、中职质量提升工程省级示范特色学校项目建设学校都要达到B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未通过B类学校认定的不再享受原示范校的有关政策支持。
省教育厅表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达标示范建设评估工作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组织专家对区域内中职学校达标示范建设评估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科学规划和论证,确保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确保按期完成达标示范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达标示范建设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将列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县(市、区)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内容。
各地要以办学水平评估为契机,加快区域内中职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力度,优化整合办学资源,规范管理,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区域内中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指导、服务与支持,帮助学校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区域内中专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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